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知識答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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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業(yè)單位公基考試中,高效的解題方法對于知識點識記掌握不錯的考生來說無疑是錦上添花!對于一些基礎較差的考生來說,在未充分掌握知識點與考點的時候,適當的采用一些做題技巧,也往往可以達到意外的收貨,提高做題的效率與準確度。針對公共基礎知識的考試規(guī)律,在這里為廣大考生提供幾點技巧性的答題方法,希望能夠給大家?guī)韺嵸|性的幫助。
一、對立統一巧排選項
當選擇題的選項中,出現兩個選項完全矛盾的時候,基本上可以判別答案就在矛盾的兩個選項
之中,但是這種情況一般只要極少數的題目中才有可能出現,并不是一種十分高效的篩除方法,但是一旦遇上可以巧妙利用,并且提高做題的效率與準確性。
例:9歲的小明將媽媽的價值2萬元鉑金鉆戒與鄰居的價值10元的玩具進行交換,以下說法不正確的是( )。
A. 小明的媽媽可以要求鄰居返回鉆戒
B. 小明的媽媽不能要求鄰居返回鉆戒
C. 小明與鄰居的交換行為無效
D. 小明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答案】B
【解析】對于這道題,我們看到選項A與選項B是完全矛盾的兩個選項,基本可以斷定答案就在A與B中,之后可以根據題干再進行分析,這里考查的主要是民法中的主體,小明作為一個9歲的兒童,屬于完全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他所做的民事行為應被斷定為無效的,故小明的媽媽可以要求鄰居返回鉆戒,小明與鄰居的交換行為必定是無效,那么這里問錯誤的,就是選項B。
二、通過比較篩除選項
在解答單項選擇題時,除了上面談到的矛盾法,考生還可以將各個選項同題目要求進行縱向比較,選項的制定往往是為了迷惑大多數考生,所以在選項編排過程中,出題人往往會圍繞正確答案本身制定很多具有迷惑性的選項,但聰明的考生可以根據各自同題意要求差異的大小來確定最符合題意要求的答案。
例:在行政訴訟中,對下列行為不服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可以不受理的案件是( )。
A.某國家機關干部對上級予以的撤職處分不服
B.某企業(yè)對公安機關開具的行政拘留處罰不服
C.某公民對工商部分不予頒發(fā)許可證書的決定不服
D.某人對交警部門開具的違章罰單處罰不服
【答案】A
【解析】對于本題,有很多考生要分析很久最終也沒有找到正確的選項,考生可以通過認真再次審題來鎖定答案,本題題干是指在行政訴訟中,這就意味著,行政訴訟中的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對人,不能是已經在國家機關系統內部工作的公職人員,也即公職人員身份不能提起行政訴訟,他們如有對自己所受的決定不服,提出的解決途徑我們稱之為行政申訴,因此,本題A選項中的機關干部對撤職處分不服,因為機關干部是公職人員身份,不能經過行政訴訟這個途徑給以解決,故答案選擇A。
三、直接判定確定答案
學過辯證法的同學一定都知道,辯證法的核心就在于一分為二的看問題,任何事物都具有正確的一面和錯誤的一面,所以幾乎沒有什么是亙古不變的,所以當我的選項中出現過于肯定的詞匯時,如“一定”、“必定”、“絕對”“只能”類似的肯定語氣時,大多數情況下為錯誤選項。
例:張三因為遭遇重大空難事故下落不明,4年后,張三的妻子( )。
A. 只能申請宣告失蹤
B. 可以申請宣告失蹤或者申請宣告死亡
C. 只能申請宣告死亡
D. 應當先申請宣告失蹤,之后再申請宣告死亡
【答案】B
【解析】我們看到,選項A與選項C中出現了“只能”,那么針對這種例題時,一定要加強防范,多體會題干中涉及到的知識點,那么這里考查的主要是民法中對于宣告死亡與宣告失蹤的一個法律結果,那么我們講過,遭遇重大災難事故時,下落不明2年之后就可以申請宣告死亡,故該道題選擇B。
四、去同存異去除錯誤
此種解題的技巧適用于考生對題目不能做出準確判斷的情況。當考生在閱讀完試題題干和所有選項后,如果發(fā)現選項中有內容或者特征大致相同的,就可以將其排除掉,并保留那些差別較大的選擇項,再將剩余的選項進行比較、判斷,最終確定符合題意的答案。這樣做的目的是縮小目標,提高答題的準確率。
例:在行政復議中可作為復議依據,在行政訴訟中則只能作為審判參照的是( )。
A.行政規(guī)章
B.地方性法規(guī)
C.行政法規(guī)
D.單行條例、自治條例
【答案】A
【解析】該題中可以判斷出選項B和選項D都是由人大機關制定,是同一性質的,所以一起將B和D這兩個選項排除,還有A和C兩個選項,而題目中給出的是只能作為審批參照,從“參照”這個詞的字面意思可以得出。參照要求的法律文件級別較低,因此,行政法規(guī)不會是用作參照,對于本題只能是行政規(guī)章用作審判參照,故答案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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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