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選題:2018年6月19日,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將個稅起征點
2021-02-19 16:07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
2018年6月19日,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將個稅起征點調整到()元/月。
A.3500
B.4500
C.5000
D.6000
解析
第一步,本題考查時事熱點知識。
第二步,2018年6月19日,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審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法案擬將第六條修改為,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即每月的納稅起征額由3500元提至每月5000元。C項正確。
因此,選擇C選項。
拓展
2018年8月31日,關于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通過,起征點每月5000元,2018年10月1日起實施最新起征點和稅率,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一)工資、薪金所得;(二)勞務報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五)經(jīng)營所得;(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七)財產(chǎn)租賃所得;(八)財產(chǎn)轉讓所得;(九)偶然所得。
考點
政治
時事政治
時事熱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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