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yè)單位公共基礎(chǔ)知識:綁架罪和非法拘禁罪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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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考試當(dāng)中有很多罪名相近,考生比較難判斷,今天我們來說說其中兩個比較愛混淆的罪名。
綁架罪:
(1)概念
綁架罪是指利用被綁架人的近親或者其他人對被綁架人安危的憂慮,以勒索財物或滿足其他不法要求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實力控制他人的行為。
(2)構(gòu)成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以暴力、脅迫、麻醉或其他打法劫持他人的行為。綁架罪以完成綁架行為為既遂。本罪在主觀方面現(xiàn)為方面直接故意,且以勒索他人財物為目的或者以他人作為人質(zhì)為目的。
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也定本罪。但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則定拐賣婦女、兒童罪。
綁架罪以完成綁架行為為既遂。
(3)特殊規(guī)定
①致使被綁架人死亡或者殺害被綁架人的,處死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chǎn)。
【一綁既遂,死人死刑】
②假綁架真勒索的,此時并無人質(zhì)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定敲詐勒索罪。
非法拘禁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jié)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wù)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guī)定處罰。
國家機關(guān)工作人員利用職權(quán)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
(1)釋義
①非法拘禁罪指以拘押、禁閉或者其他強制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自由權(quán)。
②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按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定罪;
③未使用暴力而致人重傷、死亡的,仍定本罪,從重處罰。
④為索取債務(wù)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仍定本罪。行為人為索取高利貸、賭債等法律不予保護的債務(wù),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定本罪,并不定綁架罪。
因此,兩者的相同點在于,都會限制受害人的人身自由,而不同點在于綁架罪的目的是勒索、非法占有財物,而非法拘禁罪多是其他原因限制或剝奪人身自由,尤其是為索取債務(wù)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歸類于非法拘禁,而不是綁架罪
例題:趙某中了彩票獲得了高額的獎金,因貪圖高利貸的利息,于是出借高利貸給李某做賭資。后來,趙某向李某索債未果,于是強行將李某捆綁在某廢棄廠房四天,強迫其還錢,趙某的行為構(gòu)成( )
A. 綁架罪
B. 故意傷害罪
C. 強迫交易罪
D. 非法拘禁罪
解析:題干當(dāng)中的趙某限制了李某的人生自由,但是他的目的是索要債務(wù),并不是為了勒索、非法占有財物,因此本題選擇D選項,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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