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選題:張某被公安局拘留,后該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并被撤銷。公安局應在侵權影響的范圍內,對損害張某名譽權的行為承擔責任,其
張某被公安局拘留,后該行政行為被確認違法并被撤銷。公安局應在侵權影響的范圍內,對損害張某名譽權的行為承擔責任,其方式有:
A.支付精神損害撫慰金
B.恢復名譽
C.消除影響
D.賠禮道款
解析
第一步,本題考查國家賠償知識。
第二步,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有本法第三條或者第十七條規(guī)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條,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一)違法拘留或者違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四)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五)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可見,張某被公安局違法拘留,公安局應當對張某進行賠償,對損害張某名譽權的行為承擔責任,其方式包括: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因此,選擇BCD選項。
拓展
A項:根據《國家賠償法》第三十五條,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審理國家賠償案件適用精神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四條,受害人因侵權行為而死亡、殘疾(含精神殘疾)或者所受傷害經有合法資質的機構鑒定為重傷或者診斷、鑒定為嚴重精神障礙的,人民法院賠償委員會應當認定侵權行為致人精神損害并且造成嚴重后果。本題中,公安局雖對張某進行了違法拘留,但是并未對張某造成嚴重后果,所以無需支付精神損害賠償金。A項錯誤。
第十七條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jiān)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zhí)行的;
(四)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五)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考點
法律
行政法
國家賠償
(編輯: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