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yè)單位面試熱點:由曾軼可大鬧機場引發(fā)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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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
2019 年 6 月 17 日,曾軼可發(fā)布微博,質疑北京邊檢民警執(zhí)法行為,隨后再次針對此事發(fā)布微博公布執(zhí)勤民警工作證件信息,引發(fā)網絡熱議。6 月 19 日,北京邊檢總站第一時間組織調查,結果顯示,事情原為曾軼可不配合民警要求其脫帽,還爆粗口并對民警拍照干擾執(zhí)法,民警按程序處理,并對其批評教育后放行。
6 月 19 日下午,曾軼可終于發(fā)文道歉。她表示,承認自己前兩天言行失當,難以相信自己當時如此情緒化。曾軼可在個人微博中表示:“在這里我向所有人致歉,如果有機會我也愿意對當事警官當面說聲對不起。對于自己這一行為造成的影響,我愿以個人最大能力承擔后果。”
二.綜合分析
近年來,從吸毒明星被封殺,到偷稅漏稅被嚴懲,再到因酒駕等被逮捕,事實證明,無論名氣多大,以身試法終將付出慘重代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法治社會的共識。
從法律角度來看曾軼可機場事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guī)定,出入境人員在接受邊防檢查時,應摘掉帽子、墨鏡、口罩等,配合查驗。同時,法律規(guī)定,邊檢機關負責對口岸限定區(qū)域實施管理,對擾亂口岸限定區(qū)域管理秩序的行為,邊檢機關將依法予以制止并作出相關處理。而曾軼可作為公眾人物,言行舉止更應該能夠以身作則,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特別是為青少年樹立榜樣。
三.相關問題
1.一是公眾人物法律意識不足、維權方式不當。
2.公眾人物利用自身身份,煽動輿論。
3.群眾追星不夠理智。
四.相關對策
1.規(guī)范網絡秩序。各個媒體應當更多地規(guī)范網絡秩序,凈化網絡環(huán)境,正確引導價值觀,讓新媒體成為一種更為合理的發(fā)聲工具。
2.做好普法工作。(1)當事人不僅要檢視自身、認識到錯誤,更應該學習法律知識。(2)國家同時應當以此為契機,做好執(zhí)法規(guī)則的公平和透明問題。
3.嚴格規(guī)范公眾人物言行。公眾人物不僅藝術素養(yǎng)要修,道德素養(yǎng)也不能落下,這對一個明星而言非常重要。
五.高頻金句
1.公眾人物能否有情緒?可以有,但“敢愛敢恨”也得先有是非觀。自身有錯卻趾高氣揚煽動網絡暴力,是無知、無禮且無法。更重要的是,過邊檢不是走紅毯,法制面前沒有明星通道。
——中國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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