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關于債權的?键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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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的學習過程中,債權的考試頻率還是蠻高的,那么債權的主要分為合同之債,侵權行為之債,不當?shù)美畟蜔o因管理之債。
我們先來看一下什么是債,債就是特定當事人之間得請求為一定行為的法律關系,就是請求某人來做某事,比如:甲讓乙趕緊還錢,那這就是一個債權債務關系。合同之債就是我們所說的一個契約關系,那么可分為買賣合同、服務合同、租賃合同等,那么合同之債在考試中曾經考過他是最常見的債的發(fā)生根據。侵權行為之債就是行為人由于他的主觀過錯侵害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重點是有過錯,比如說甲乙發(fā)生口角,甲一耳光扇過去,將甲的臉打腫了,這個就叫做侵權行為之債,首先甲有過錯;其次,甲侵害了你的人身權益,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承擔相應的醫(yī)藥費。
考試中重點考的不當?shù)美畟蜔o因管理之債,不當?shù)美畟,是沒有合法根據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到了損失,簡單的來說就是一方得利,一方受損,那么需要掌握的兩個知識點就是首先要明確概念,判斷行為是否屬于不當?shù)美?其次,不當?shù)美^程中得到利是否需要返還。通常是以案例的形式來考察,比如說甲去ATM機取1000元錢,但是ATM機吐出了1300元,那么這300元就屬于不當?shù)美瑧攲⑦@300元返還,這就體現(xiàn)了我們的公平理念,要注意一點,返還時不僅返還的是本金還包括利息。
無因管理之債是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者服務的行為,考試愛它的概念以及他的費用承擔。比如說發(fā)現(xiàn)鄰居家著火了,這個時候甲怕火勢蔓延到自己家,主動去救火,那么可見甲和鄰居之間是沒有一個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甲主動去積極撲滅火的這個行為就叫做無因管理,如果甲用棉被撲火花了200元錢去醫(yī)院治療,花了500元錢,那么這個相應的費用就稱之為必要的費用。必要的費用需要由被幫助的人去支付所以我們法律鼓勵好人好事,多做好人好事有一定的損失也不用擔心。
(2017-陽泉礦區(qū)-單選-35.)李某在路上撿到一塊手表,自己使用了,李某的這種行為屬于( )。
A.合法取得
B.不當?shù)美?/p>
C.無因管理
D.違法行為
【答案】B
【解析】不當?shù)美笡]有合法根據,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利益,應負返還的義務。
(編輯:張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