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事業(yè)單位公基常識:送你一個“年休假”
在我國,調整勞動方面的相關法律頒布已久,但從實踐效果來看卻并不樂觀。除部分企業(yè)知法犯法外,不少勞動者法律觀念也較淡薄,不知何為侵犯自己合法的勞動權益的行為,甚至在明知侵權的情況下不知該如何尋求法律救濟。鑒于此,在各種事業(yè)單位考試的法律備考中,勞動相關法律經常受到命題老師的青睞,而考生往往只會對一些簡單的知識點死記硬背,題干稍微加大難度,學員就會陷入命題陷阱,所以,今天我們就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年休假的部分進行剖析,以期幫助學員吃透相關考點,同時也能在成功上岸及入職之后學法、用法。
一、年休假是不是只能在年末或年初期間休假?
答:年休假并非只能在年末或年初期間休假,F(xiàn)實中,年末或者年初屬于企業(yè)工作較為繁忙期,只要符合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在一年之內隨時休假。
二、一般可以休假幾天?是否必須一次性休完?
答:職工累積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注意:
(一)年休假可以分開休假,不強制非要一次性休完。
(二)累計工作年限不要求需在同一單位。如:劉某大學畢業(yè)后,在甲公司干了200天后又直接跳槽到乙公司。乙公司以劉某在乙公司工作不滿1年,拒絕其申請年休假,是否合法?這顯然是違法的。對于劉某的累計工作日需從在甲公司工作算起。若劉某在甲乙公司連續(xù)工作滿1年,則在乙公司可以享受年假時間為:(365-200)÷365×5,不足一天的不再享有年休假。
(三)年休假一般需在本年度內安排休完。特殊情形下可以跨年休假。
三、何時可以申請年休假?
答:根據我國《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5條的規(guī)定: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并考慮職工本人的意愿,統(tǒng)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即:
(一)年休假不是職工什么時候想休就能修的。單位是否同意,需根據單位生產等具體情況。
(二)一般情形下,單位需在年度內安排休假。如:劉某7月份申請年休假,單位不同意。那么單位應在合適時間內安排劉某休假。
四、單位一直不同意年休假怎么辦?
答: 原則上,不是因為工作需要的,單位需同意職工年休假申請。若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年休假的,需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年休假,但對職工未修的年休假天數,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報酬。
不安排年休假,需要經過職工本人同意。涉及搶險等特殊工作的除外。
五、是否所有職工都享有年休假?
答: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guī)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