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礎知識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大解密
在公共基礎知識的考察中,民法中的合同問題是公基考試繞不開的一個考點,想必每位準備合同法相關知識點的考生都會遇到這么一個問題,關于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有些考生通常認為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是完全重合的一個問題,當合同成立時也就預示著合同的生效。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其實并非同樣的一個問題,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條件也不同。在本文中,華圖教育的老師就給大家梳理一下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知識點和考點問題。
合同的成立與合同的生效是不同的概念,因此不能以合同生效的要件來代替合同的成立要件。具體而言,合同的成立要件有如下幾點:
第一,訂約主體存在雙方或多方當事人。
第二,訂約當事人對主要條款達成合意。
第三,合同的成立應具備要約和承諾階段。
而判定合同是否有效的依據(jù)是合同是否符合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睹穹ㄍ▌t》第55條規(guī)定了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即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思表示真實、內容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合同具備以上有效條件的,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效力。
綜上所訴,當一個合同成立的時候,這個合同不一定生效,只有符合了合同的生效要件時,合同才能生效。而一旦合同生效,那么這個合同一定是已經成立了的合同。
【例題】甲買房東乙的一套房屋,雙方約定先支付一半的房款,剩余一半待過戶手續(xù)辦完后付清,甲按約定先付了一半房款,但后來乙反悔,要求解除合同,甲不同意,起訴要求繼續(xù)履行合同,轉移房屋所有權,下列哪一種說法正確( )
A.合同尚未生效,乙應返還所受領的價款并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B.合同無效,乙應返還所受領的價款
C.合同有效,乙應繼續(xù)履行合同
D.合同有效,法院應當判決解除合同、乙賠償甲的損失
本題考察合同的生效問題,合同的生效與否需要看山歌要件,行為人是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題目中沒有明說的話一般默認是有行為能力的,還要看行為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是否有欺詐、脅迫、乘人之危的表現(xiàn),題目中甲乙雙方簽訂的購房合同完全處于雙方自愿,最后看合同內容是否違法,甲乙雙方簽訂購房合同并無違法之處。因此,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合同有效,既然合同有效,甲乙雙方就要受到生效合同的約束。因此C選項是正確的。
在此還要給廣大考生說明的一個問題是,不動產的交付和登記與否和合同的效力關系。不動產所有權的轉移一定要通過登記,不登記不發(fā)生所有權轉移的效力。而所有權轉移與合同的生效完全無關。雖然房屋沒有過戶登記,但是不影響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