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內(nèi)蒙古事業(yè)單位考試真題及解析九
下面一份公文存在多處錯誤。請從公文的構成要素、寫作規(guī)范等方面進行分析,指出其存在的問題并加以分析。
××省人民政府關于授予××邊防檢查站模范邊防檢查站榮譽稱號的批示
×政〔2012〕第271號各省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
××邊防檢查站成立于1987年,擔負著××××××的重要職責。特別是2008年以來,在邊防檢查量連年大幅增加的情況下,全站官兵團結拼搏,積極進取,圓滿完成了××××××等重大任務,贏得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贊揚。建站25年來,該站以聽黨指揮、嚴守國門為己任,有力維護了國家主權和口岸安全。該站連續(xù)4年被公安部評為提高邊檢服務水平成績突出單位,連續(xù)3年被公安部邊防管理局評為安全工作標兵單位,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安廳等部門評為××省境外人員管理服務先進單位,2個基層單位連續(xù)4年被團中央、公安部評為“青年文明號”,1個基層單位被評為××省“十佳巾幗文明崗”和“三八紅旗集體”,15名官兵被評為省部級先進個人。為表彰先進,激勵斗志,省政府決定授予××檢查站“模范邊防檢查站”。
懇請××邊防檢查站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繼續(xù)發(fā)揮模范表率作用,不斷取得新的成績。各級、各部門和全省邊防部隊官兵要向他們學習,立足本職,無私奉獻,為社會建設作出新的貢獻。此致
二○一二年九月一日
參考答案及解析:
【題型】公文
【考點】公文改錯
【解析】
(1)標題文種錯誤。批示并非法定公文。決定適用于對重要事項作出決策和部署、獎懲有關單位和人員、變更或者撤銷下級機關不適當?shù)臎Q定事項。該公文的文種應為決定。
(2)發(fā)文字號中年份、發(fā)文順序號用阿拉伯數(shù)字標注;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發(fā)文順序號不加“第”字,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在阿拉伯數(shù)字后加“號”字。該發(fā)文字號應改為“×政〔2012〕271號”。
(3)主送機關應編排于標題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頂格,回行時仍頂格,最后一個機關名稱后標全角冒號。故該公文的主送機關應頂格寫。
(4)考慮到上下文邏輯關系,應將正文第一段第二句與第三句位置對調(diào)。
(5)正文第一段最后一句成分殘缺,應在正文最后一個句號前加“榮譽稱號”四個字。
(6)下級機關對上級機關行文時才使用“懇請”,故正文第二段“懇請”改為“希望”。
(7)正文第二段末尾的“此致”多余,將其刪去。
(8)落款處添加發(fā)文機關署名:“××省人民政府”。
(9)成文時間用阿拉伯數(shù)字將年、月、日標全,年份應標全稱,月、日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1)。該公文發(fā)文時間應改為“2012年9月1日”。
(10)公文中有發(fā)文機關署名的,應當加蓋發(fā)文機關印章,并與署名機關相符。加蓋印章的公文成文日期一般右空4字編排。該公文應加蓋印章,故該公文成文日期不應居左,應右空4字編排。
(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