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秋季龍巖市武平縣事業(yè)單位考試:稅法基礎知識
2016-07-07 22:46      文章來源:福建省公務員考試網
一、稅法的分類
我國稅法的分類見下表:
分類依據(jù) | 具體種類 | 類別包含內容 |
按照稅法的基本內容和效力的不同 | 稅收基本法 | 目前沒有統(tǒng)一制定 |
稅收普通法 | 如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等 | |
按照稅法的職能作用的不同 | 稅收實體法 | 個人所得稅法、企業(yè)所得稅法 |
稅收程序法 | 稅收征收管理法 | |
按照稅法征收對象的不同 | 流轉稅稅法 | 主要包括增值稅、營業(yè)稅、消費稅、關稅等 |
所得稅稅法 | 主要包括企業(yè)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法 | |
財產、行為稅稅法 | 主要包括房產稅、印花稅等 | |
資源稅稅法 | 我國現(xiàn)行的資源稅、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等稅種 | |
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 | 國內稅法 | |
國際稅法 | 雙邊或多邊的國際稅收協(xié)定、條約、國際慣例等 | |
外國稅法 |
【例題·多選題】《稅收征收管理法》屬于我國稅法體系中的( )。
A.稅收基本法 B.稅收實體法
C.稅收程序法 D.國內稅法
【答案】CD
二、稅收立法機關
我國制定稅收法規(guī)的機關不同,其法律級次也不同:
1.全國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稅收法律。
2.全國人大及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制定的暫行規(guī)定及條例。
3.國務院制定的稅收行政法規(guī)。
4.地方人大及常委會制定的稅收地方性法規(guī)。
5.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的稅收部門規(guī)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稅收地方規(guī)章。
【解釋】具體歸納解釋如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