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沁水縣事業(yè)單位招考資格復審公告
2013-12-05 17:58:43 |文章來源:華圖教育|事業(yè)單位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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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沁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的公告》,現將沁水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1、根據公告中“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從高到低排序之后,按招聘崗位名額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不達這一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末位出現成績并列時,一并納入資格復審對象”確定資格復審對象。
2、復審時,應聘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等相關資質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統(tǒng)一用A4紙復印),其中: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和教育部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就業(yè)報到證;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應聘者,須登陸沁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信息網站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按表中所注1、2、3項到有關部門加蓋公章,并攜帶有關合格證書或證明。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和部門有權取消該報名人員參加應聘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結束后,若存在不合格人員,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不足1:3的,按實有人數確定,末位對象出現成績并列時,一并納入資格復審對象)依次遞補資格復審對象,經復審后,按照復審實際合格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
4、復審時間:2013年12月4日—5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4時30分至18時。
5、復審地點:沁水縣人才交流中心(沁水縣政務大廈東二樓)
聯(lián)系電話:0356—7025671
附件:
1、沁水縣2013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資格復審名單.xls
2、服務基層崗位人員審核表.xls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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