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北省事業(yè)單位:茅臺“耍酒瘋”(2)
茅臺酒價格如何被炒高
2011年1月,茅臺酒的出廠價上調了20%,從而引發(fā)了一輪白酒漲價潮。當時茅臺酒廠同時推出了“限價令”,規(guī)定在專賣店的售價不得超過每瓶959元。但“限價令”反而成了市場瘋漲的興奮劑。因為超市和專賣店集體“缺貨”,而“有貨”的煙酒店和零售店卻不受“限價令”控制,當時茅臺酒的實際零售價就達到1400元。
時至今日,即便茅臺酒業(yè)再次重申限價令,但市場價格卻繼續(xù)攀升。實際零售價格已經比茅臺專賣店959元、商場超市1099元的很高限價高出100%左右,比619元的出廠價高出200%左右。
早在2011年3月,國家發(fā)改委就曾約談中國酒類流通協(xié)會及茅臺等酒業(yè)巨頭,要求維持白酒行業(yè)價格穩(wěn)定。但從實際情況看,酒廠對白酒價格的上漲預期仍然很強烈。有經銷商透露,幾大高檔白酒品牌即便沒有上調出廠價,也開始“變相漲價”,比如通過收取經銷商10~20%保證金的方式。
新近給高端白酒價格“瘋漲”火上澆油的還有收藏市場。兩年前,一瓶1959年的茅臺酒在北京拍賣成交價還只是28.56萬元,可到了去年年底,在杭州的中國陳酒拍賣會上一瓶1958年的茅臺竟然拍出了145.6萬元的高價。隨后在南京的拍賣市場,一箱1985年的整件茅臺也拍出了130萬元的高價。
茅臺酒特殊的加工工藝限定了產量。據稱,茅臺酒生產的周期長達5年,生產工藝復雜,需儲存的時間長,所以增產也會比較緩慢。2009年茅臺酒有兩萬余噸的產量,茅臺酒廠計劃到“十二五”末產量將提升到4萬噸。業(yè)內人士稱這已經是相當大膽的產能“擴張”了。
產能有限,需求旺盛,再加上“收藏品”的營銷概念,茅臺酒大有成為奢侈品的傾向。
廣東省酒類行業(yè)協(xié)會秘書長彭洪認為,品牌白酒的收藏價值是“酒文化”的一種表現。雖然從消費角度看茅臺酒被炒到了上千元一瓶不合理,但如果定位為奢侈品就不同了,因為茅臺酒同國外的酒莊酒(比如上萬元的拉菲葡萄酒)相比來說,價格還不夠高。
不過,貴州茅臺酒廠集團董事長季克良認為,千元一瓶的茅臺酒在今天看來算不上奢侈品。他主張,要讓國內工薪階層能夠買得起茅臺酒,讓老百姓喝得起茅臺酒,因此“不要把茅臺酒價格提得很高”。而他承認,茅臺酒的經銷商和專賣店也做批發(fā)酒業(yè)務,將酒批發(fā)給零售商,有的經過一道批發(fā),有的經過兩道批發(fā),因此“價格加了上去”。
(編輯:姜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