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2010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及有關事項的公告
2010-08-09 17:29:58 |文章來源:恩施人事網(wǎng)|事業(yè)單位考試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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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復審時間
2009年8月16日(周一)至8月17日(周二),上午8:30至下午17:30 。
- 資格復審地點
恩施州人才交流中心(恩施市舞陽壩東風大道263號)
- 資格復審應提供的材料
- 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的材料:筆試準考證、《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身份證、學生證(畢業(yè)證、學位證、院校就業(yè)報名推薦表)、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照片2張。
- 其它考生須提供的材料:筆試準考證、《湖北省公務員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加蓋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自謀職業(yè)者除外)、身份證、畢業(yè)證、戶口簿、能證明工作經(jīng)歷的有關材料(聘用合同書或用工單位相關證明等)、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照片2張。其中,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三支一扶”的人員,除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職位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的人員,還需提供由共青團湖北省委出具的證明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 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料原件。
- 資格復審的相關事項
- 考生應根據(jù)通知要求按時參加資格復審,凡逾期未辦理資格復審的,不再另行辦理。
- 考生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參加資格復審,也未主動與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職位職責管理與考試錄用科聯(lián)系的,按棄權處理。
- 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按湖北省招錄公務員相關規(guī)定,需繳納面試費50元。
4、面試資格復審后出現(xiàn)職位人數(shù)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其缺額從通過報考同一職位達到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后仍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在全省范圍內進行職位調劑,調劑辦法按職位調劑公告實施。
5、未盡事宜,請向恩施州公務員主管部門咨詢。聯(lián)系電話:0718—8235977 8235827
附件:
1、恩施州考試錄用公務員取得面試前資格復審人員名單.xls
2、湖北省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報名登記表.doc
恩施公務員面試在即 華圖再度聯(lián)手黨校助考生一臂之力
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0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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